- 我市召开2025年全市残联康复...
4月18日,淮安市残联康复工作会议在盱眙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残联康复工作会议、全市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2024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5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市残联康复工作者凝心聚力,全力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龚李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残联分管理事长及康复科负责人等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2024年全市残联系统康复条线以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施省、市政府民生实事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科技助残和辅具适配服务不断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会议明确了2025年全市残联康复工作任务并强调2025年作为"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承启之年,要着重加强重点康复领域的服务延伸,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机构康复为骨干、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由"应康尽康"向"应康优康"加速转变。会议要求,各级残联应紧密围绕资金绩效考核,深入剖析和评估资金使用的效益,切实提高康复服务的精准度;在康复服务项目上力求创新突破,积极推动工作思路及方法的革新,点亮“淮安”这一城市名片;注重工作实效,在精准服务上狠下功夫,确保康复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夯实“两支队伍”的能力建设,打造专业素质过硬的团队;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调动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浓厚氛围;坚决做到廉洁从政,守护康复事业的纯净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会上,各县区围绕康复工作“小切口”,就今年工作如何开展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盱眙萤火虫儿童展能中心、盱眙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盱眙县残疾人居家康复试点项目。盱眙萤火虫儿童展能中心是盱眙县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2024年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中心开设了特色语言开发、生活情景实践、奥尔夫音乐疗愈、社交游戏训练等六大特色课程的"萤火虫康复体系",以个性化教学助力孤独症儿童能力发展。累计实现98%康复有效率,成功推动18名儿童融入普校。同时中心联动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县残联打造技术联盟,推出"阳光融合计划"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创立家长成长学院,通过生活情景模拟课堂、感觉统合训练等前沿干预手段,形成"康复+教育+家庭+社会"四维服务体系,以专业与爱心为特殊儿童架起通往社会的彩虹之桥。盱眙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是盱眙县残联直属的孤独症康复公益性机构。根据县残联与县民政部门联合制定的《盱眙县残疾未成年人康复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盱眙县残疾未成年人康复中心融合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协议》等,针对重残困境儿童家庭康复能力弱的问题,依托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打造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为全县重残困境儿童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截至目前,已吸纳20余名困境残疾儿童在县未保中心长期开展康复训练。2025年被列为盱眙县民生实事项目,与盱眙县特殊教育学校深度合作,开展康教融合,共同探索更多创新教学模式。盱眙县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依托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平台,将康复服务延伸到残疾人家中,2024年被省残联确定为全省首批居家康复试点地区。该项目服务对象由专业医师、康复师进行初期评估,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制定精准化、个性化康复训练计划以及辅助器具适配。通过签约盱眙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福康顺精神病医院加强团队的专业力量,为居家康复再次助力。通过可视化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服务预约、工单管理、质量监督全流程线上智能化;从服务预约-建单-做单-结单再到工单审核-电话回访-视频连线实时监督,记录服务全过程。
- 2025年淮安市政府民生实事项...
4月11日下午,淮安市青少年脊柱侧弯预防筛查项目首场活动在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正式启动。市残联、市教育局、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及筛查专家团队共同参与,为初一年级学生提供专业筛查服务,标志着此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进入实施阶段,预计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各县区约6万名初一年级学生筛查工作。什么是青少年脊柱侧弯?脊柱侧弯是指脊柱的一个或数个节段向侧方弯曲或伴有椎体旋转的脊柱畸形,高发于10-18岁,且具有遗传倾向,女性和男性的发病率为1.5:1-3:1,会导致青少年外观畸形、腰背疼痛、神经功能障碍、心肺功能异常、心理障碍等问题,不仅影响患者的身体功能和外观,同时孩子会因形象不佳的问题对社交的恐惧与担心,甚至会因此产生自卑和自闭的心理。所以关注孩子的脊柱健康以及日常姿势非常重要,是每个家长不可忽略的问题。青少年脊柱侧弯预防筛查列入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作为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青少年脊柱侧弯预防筛查工作旨在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降低青少年脊柱侧弯发病率。根据《2025年青少年脊柱侧弯预防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今年将对全市约6万名初一年级学生进行筛查,并为高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矫形器适配服务。活动现场,专业医护人员通过规范流程,为学生们进行脊柱形态评估及健康指导,确保筛查结果准确可靠。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筛查现场市残联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配备先进筛查设备,提高筛查效率。组建了由多家三甲医院组成的专家指导团队以及由市辅具中心、江苏护理学院组成的专业筛查团队,并完成学校信息统计、宣传动员等工作。筛查过程中,学校积极落实场地安排、人员协调等保障措施,学生有序参与筛查。筛查后续跟踪服务本轮筛查结束后,筛查结果将统一反馈至学校,学生可通过指定渠道查询个人脊柱健康报告。针对筛查异常学生,市残联联合专业医院开通脊柱专病门诊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干预方案。家庭困难学生还可通过户籍地县区残联申请免费矫形器适配服务,切实减轻家庭负担。此次活动不仅普及了脊柱健康知识,更彰显了政府与社会对青少年健康的重视。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联合教育、医疗等部门,按计划推进全市筛查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 助残融合发展案例之七——经开区...
2024年,经开区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创建融合发展示范区。集党建引领、扶残助困、为老康养、志愿服务、便民助餐和公益组织孵化为一体的康养融合服务中心是融合发展示范区中与社区、养老及社会组织融合的典型示例,通过融合服务中心的服务促成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上人生出彩的舞台,展现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更是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关爱特殊群体,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一、主要措施 (一)发挥优势,建立一套议事制度。相比较我市的其他县区,经开区最大的资源优势在于“对上对下”的各项事务,特别是与残联业务联系比较紧密的各项工作都在一个单位(社会事业局),甚至是同一个分管领导。重要工作怎么办?分管领导牵头召开“诸葛会”,“左右上下邻居”分头通知,大家群策群力,很快就有办法、有方案。 (二)整合资源,打造一个服务平台。今年以来,经开区以“党建引领、服务融合、平台共建、社区共享”的融合发展理念,以枚乘街道许庄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打造集“组织建设、扶残助困、便民助餐、为老康养、志愿服务和公益组织孵化”功能为一体的康养融合服务中心平台,平台服务可辐射辖区内包含649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及696名残疾人约1.8万名群众。 (三)借力用力,培育一支专业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4A级社会组织--亿邦社工服务社进行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主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融合服务。现有专职员工8人,兼职7人,中级社会工作师1人,助理社会工作师6人以及志愿者50余人。 二、主要成效 自2018年创办残疾人之家以来,服务残疾人超30000人次,先后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级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省级服务社区示范站”、“省级家门口就业创业示范点”、“省级美丽工坊”等称号。今年借助省、市为辖区群众办好“助餐点建设”、“综合性残疾人之家”、“融合发展示范区”三件民生实事的契机,把以往由各部门独立创办的老年人活动、志愿服务、社区康复、社区助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社会组织孵化、淮安书房等功能室,整体设计,改造提升,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目前正在以全新的面貌和姿态接受着社区群众考核。8月13日,市委书记史志军调研该机构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基本经验 (一)破解残疾群体“就业难”。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让残疾人改善生活、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关键。融合服务中心为63名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就业难”问题,增加残疾群体家庭经济收入,增强残疾群体社会自信、促进残疾群体社会融入。同时依托省残联“美丽工坊”项目,为21名残疾妇女提供就业培训平台,帮助她们提升职业技能,提升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她们提供了展示才能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真正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二)破解特殊群体“吃饭难”。融合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嵌入式社区助餐点,发挥社区站点和康乐佳苑地理融合区位优势,将便民助餐服务嵌入到社区内部,真正实现周边群众“ 不出小区门就能吃上热腾饭”的愿望。中心还与淮嫂包子铺、市中医院等多家党支部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引进社会资源运营助餐点,正式开展助餐服务后还计划联合社区志愿者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三)破解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落地难” 。融合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发展,鼓励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联合党支部,联系属地党支部为辖区群众开展公益服务。成立为残服务社会组织专业孵化站,发挥专门社会组织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优势,促进社区为残、为老服务提档升级,托起特殊困难群体服务对象“微幸福”。
-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分层分...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规〔2024〕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完善低收入人口分层认定体系(一)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二)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按照现有规定执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放宽,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认定的刚性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60%,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合理比例。制定适度区别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将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限额调整为不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界定、减免、核查范围和核算方法以及认定程序等,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困难人员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和程序,报省民政厅备案后,开展认定。(三)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衔接。建立救助申请综合研判机制,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的低收入人口。对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在遵循申请对象意愿基础上,按“待遇就高”原则进行认定。对动态管理中,因家庭情况变化需要在低收入人口内部调整类别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办理,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建立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一事一议”制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二、统筹低收入人口分类救助政策体系(四)夯实基本生活救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和一、二级残疾人以及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五)完善专项社会救助。1﹒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贴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由各设区市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个人缴费标准的80%给予定额资助参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重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实施救助。强化三重制度互补衔接,规范医疗救助费用保障范围,统筹完善倾斜救助政策和托底保障措施,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2﹒教育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采取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以及减免相关费用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广泛建立并完善应急资助制度,保障遭遇重大变故和突发性灾害学生的教育救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大发展型资助推进力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处的成长困境类型,分别提供针对性、持续性的教育救助服务。3﹒住房救助。符合当地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优先给予住房救助;符合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通过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自建确有困难的农户,由当地统筹安排,保障其住房安全。4﹒就业救助。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和补贴政策。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基层载体进行就业帮扶,开展职业指导、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救助对象实现就业创业。5﹒受灾人员救助。遭遇自然灾害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根据受灾情况分别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救助;加强与其他救助政策的有序衔接,推动形成救助合力。(六)加强急难社会救助。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确认前公示,直接予以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问题。(七)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分群分级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模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不同群体,根据不同级别的救助需求,提供必要的探访关爱、照料服务、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支持各地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低收入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八)拓展其他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给予法律援助。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为涉刑事案件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购买合规辅助器具按规定给予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托养服务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各地可结合实际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纳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对象范围,对获取贷款的,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九)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帮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财产、开展慈善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有效衔接,促进救助需求与慈善供给的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帮扶。三、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十)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1﹒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依托“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及各级已有系统平台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转办推送等基本功能,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深化拓展功能应用,科学设置预警指标,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民政部门要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教育、财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各相关单位原则上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给民政部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2﹒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申请人自主申报、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采集辖区内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并逐级上传,加强数据共享,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不断完善。要畅通申报渠道,优化流程,方便申请人自主申报。要提高源头数据采集、核查、录入的准确性,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可靠。3﹒加强动态监测。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失业人员、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关爱巡访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村级互助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定期开展走访,及时发现、报告变化情况,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家庭状况变化情况。过渡期内,各地要加强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的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的关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4﹒分类处置预警信息。各地民政部门发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尽快按规定落实或商请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落实救助政策;发现可能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要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处理;困难情形复杂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处理;发现可能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核查或商请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查有关情况,对符合终止条件的按规定终止救助。(十一)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工作。教育、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相关帮扶工作。残联组织协同做好残疾人救助帮扶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救助需求等因素,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合理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十二)健全基层经办服务保障机制。市、县层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提升救助综合效应。乡镇(街道)层面,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跨部门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整合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残疾人之家等阵地资源,推动建立基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服务平台;在村(社区)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协助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网格员和微网格联络员的网格工作事项清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机制,所需经费从各级既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十三)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 政策保障 | 关于城市无障碍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统筹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贯通、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一、提升工程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工程项目,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二)提升无障碍设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无障碍内容的编制深度,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位置、数量、面积、选型、色彩等)具体要求;推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置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说明、必要的点位大样详图等内容。鼓励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选用安全耐久、功能适配、性能优良的产品和材料,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三)抓好无障碍设施精细化施工。要督促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发挥统筹谋划作用,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保障设计、建造费用,督促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明确无障碍设施和标识的尺寸、位置和安装方式等。施工单位应结合无障碍设施建设实际,因地制宜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确保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加强无障碍设施施工及产品的质量检查与监督。二、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四)开展专项体检。鼓励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评估。以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等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居住建筑为重点,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专项体检对象和范围,摸清无障碍通道、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出入口、无障碍停车位等通行设施以及无障碍厕所等服务设施底数,排查城市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问题台账。(五)加强体检结果应用。以城市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目标任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年度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加装电梯;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充电车位。对经评估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六)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信息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数字化平台,提升无障碍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无障碍、适老化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发和应用模块化、智能化技术产品,加强信息技术与无障碍设施建设深度融合,提升无障碍设施安全性、系统性、便利性、舒适性,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应用。三、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七)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严格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推动结合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八)完善竣工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不得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九)落实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督促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对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和标识系统进行维修或者替换,对需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纠正占用无障碍设施行为,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依法对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积极吸纳反馈意见予以整改提升。鼓励市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在线地图、小程序等,以拍照、定位等方式反映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反馈,形成“问题发现—整改—反馈”闭环处置机制。四、加强组织保障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结合全国助残日、全国“敬老月”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来源:江苏省残
- 淮安市“全程守护 同心筑梦"世...
4月2日是世界孤独症日,今年的主题是:“落实关爱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孤独症群体全面发展”。今天上午,孤独症日宣传教育活动成功举办。淮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晓丹,市政府副市长封蕴珊,市慈善总会会长赵洪权,常务副会长沈在宏,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朱鹏程出席活动,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全市孤独症定点康复机构负责人、淮安市孤独症家委会委员、部分爱心志愿组织和孤独症儿童家长代表参与活动。吴晓丹表示,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始终以“格外关心”践初心,用“格外关注”担使命。2022年“实现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2024年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扩大至16周岁,2025年孤独症全程关爱支持行动分别被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今年市残联等九个部门共同出台《淮安市孤独症全程关爱支持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8年)》,构建孤独症全程关爱支持服务体系,推动淮安市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彰显了社会对孤独症群体的深切关注,全面推进孤独症群体的成长与发展。吴晓丹强调,孤独症全程关爱是民生大事,必须统筹推进、多元协同、精准发力。要凝聚共识,营造关爱包容的社会氛围。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普及孤独症科学知识,消除误解与偏见。进一步深化校园融合教育,让“不排斥、不歧视”成为社会共识。要强化保障,完善全链条服务体系。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统筹资源,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探索“康教结合”“医养结合”新模式,为孤独症人士提供托养、就业支持,同步加强对康复教师、社工的人才培养和权益保障,筑牢服务根基。要统筹联动,构建多元参与长效机制。联动教育、医疗、社区等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网格作用,为孤独症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动员志愿者、爱心人士结对帮扶,用点滴行动传递温暖。活动中,特殊儿童带来的架子鼓、诗歌朗诵等精彩节目轮番上演,让全场的掌声经久不息。小朋友们勇敢而自信的表演,更是让现场观众感受到生命的坚韧与美好。活动现场,吴晓丹、赵洪权为“淮安市孤独症全程关爱支持服务中心”揭牌,封蕴珊、市孤独症家委会主任马盈盈女士,为“淮安市孤独症就业培训中心”揭牌。团市委发起了:青春“淮”小益 拥抱“星”朋友-关爱孤独症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市慈善总会向市残联捐赠“守护星空·孤独症儿童关‘淮’项目款”50万元。活动后,大家参观了不孤独画展、孤独症儿童文创以及孤独症全程关爱服务行动的可视化展示。孤独症儿童家长参加家长课堂。
- 助残融合发展案例之六——政务“...
2023 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根据市领导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要走“融合发展”的工作要求,市残联借助市行政审批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办事等待区域,打造全省首家政务助残空间。整个空间布局,把事关残疾人的各项服务通过静态展示和动态呈现的相关补充进行了充分融合,为全市残联系统更好的服务残疾人,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一、项目举措 (一)政务“加盟”,搭建残健融合新空间。坚持以“融合发展”为主线,把涉残服务内容融入广大群众行政办事地点,市残联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共同打造涉残服务阵地,把事关残疾人的办理事项全部融入空间,让残疾群众办事更便捷。 (二)集成打包,推动涉残事项线上办理。把涉残服务内容进行集成,打造服务残疾人“一件事”线上办理平台,将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补贴、教育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6项申请事项进行联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融合。 (三)就业示范,探索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新路径。在助残空间内“嵌入”就业创业示范项目,探索“政府搭台+政策扶持”助残服务新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也为想从事同类型项目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拓宽就业年龄段内 有就业和创业需求的残疾人增收路径。 (四)“动态”支持,为出行交流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空间内专门设立并提供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区域,为不方便出行的残疾群众和老年人提供临时租赁服务。在此空间内工作人员还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手语支持,广大群众和听障人士交流有障碍时,可随时利用店内配备的手写板、语音文字转换设施,实现无障碍沟通。 (五)“静态”展示,帮助群众了解残联工作。把残联相关职能内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展示,让走进政务空间内的广大群众,更了解残联部门职能,方便群众办理涉残服务事项。如:政策宣传、助残服务(辅具租赁)、产品售卖(展示 非遗)、就业培训(咖啡)、手语(盲文)书籍等事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这个空间内都能找到答案。 二、项目成效 政务助残空间运行半年来,线上办理残疾人证办理、教育补贴、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6项申请事项超1000件。线下已培养听力言语残疾人2名咖啡师并安排岗位就业,培训20余人次,就业残疾员工掌握二十余种咖啡饮品制作,累计售卖4万余杯,办事群众咨询涉残服务事项600余次,租借辅助器具300余次,售卖手工作品100余件,手语服务支持70余次,举办各类推广活动10余次,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省残联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项目充分肯定。 三、基本经验 (一)涉残服务窗口进一步拓展更便民。涉及残联的各项工作没有在市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为了更加便利的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服务,补齐工作上的短板,市残联主动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线下经过现场讨论,实地查看论证等形式协商,确定由市残联出资,市行政审批局出场所并给予使用水电的减免政策,共同打造推动。线上打造服务办事平台,残联、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联办,残疾群众在政务平台直接申请办理更便民。 (二)助残服务事项集成化展示更直观。在政务空间整体布局上,如就业服务展示无声咖啡创业项目,康复服务展示辅具器具租赁,社会服务展示残疾人之家手工产品售卖,政策咨 询服务互动式视屏动态查询,文体服务展示涉残书籍等,把涉及残疾人的具体办事事项用更直观的方式进行集成展示。同时,也为政务中心接待听力言语残疾人办事群众,提供手语支持服务。 (三)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更具体。在政务空间内设立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项目,不仅能让残疾人对自身就业创业方式方法有一个具体定位,还能让残疾人更加详细的了解残联部门可以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和支持。
- 新学期,新的残疾学生教育补助标...
新学期已经开始,各位同学也都陆续回归校园。回到校园的各位残疾学子们,不要忘记开具就读证明,申请今年的教育补助噢!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省定残疾学生教育生活补助标准予以调整了,同时对省外高校和省内部属高校就读的江苏籍残疾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 一、残疾学生教育生活补助 (一)补助对象 1、江苏省户籍,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高中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前三年的学生)。 2、江苏省生源,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残疾学生教育生活省定补助标准调整为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5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不低于2000元。 (三)申报主体及途径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就读学校证明(附件1)(或有效学生证),于每年5月10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江苏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 二、残疾大学生学费补助 (一)补助对象 江苏省生源,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江苏省外各高校(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认证的境外院校,https://portal.cscse.edu.cn/)以及江苏省内部属高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残疾大学生)。在江苏省属市属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按照《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助标准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助,本专科每人每学年省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省定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补助办法 残疾大学生学费补助工作按学年进行,采用先交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应在学校按规定先行缴纳学费,每学年第二学期再回原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办理学费补助手续。 获得学费补助的残疾大学生,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其他包括残疾学生教育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学费资助类教育补助与资助政策。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 每学年春季学期起至5月10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本学年学生在校就读证明(附件2)、学信网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学费发票原件(或电子票据)及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向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江苏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委托书(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除了至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外,还可登录江苏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service.jscl.gov.cn/)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教育补助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市残联0517-83605914清江浦区残联0517-83965289淮阴区残联0517-89682691淮安区残联0517-85888623洪泽区残联0517-87225730涟水县残联0517-82382387盱眙县残联0517-80810511金湖县残联0517-86893449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708101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0517-89081339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0517-83992727 附件:1、《在校就读证明》(只申请教育生活补助用);2、《大学生在校就读证明》(申请教育生活补助及学费补助用);3、《江苏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4、《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