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适用对象、补贴标准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7-06 录入人:haclwqc
一、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本市居住、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未实施过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实施过家庭无障碍改造,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新增加残疾类别,或者残疾等级新调整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2.自上次改造验收之日起已满5年,需要再次实施改造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搬迁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平均每户改造经费不低于3500元(建议标准),低保和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全免费的改造服务。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出申请(可委托监护人、赡养人(或者抚养人、扶养人)、其他近亲属或者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由设区市或县(市、区)残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