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30      录入人:hascjrlhh

各县(区)残联,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实施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省残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商务厅 关于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意见》(苏残发〔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将《淮安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县(区)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就业培训目标任务。

附件:1.《淮安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意见》

2.《2017年度残疾人培训专项考核评分表》

淮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

 

淮安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实施江苏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省残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商务厅 关于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意见》(苏残发〔2017〕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16〕179号)精神,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为宗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会,确保省市下达的培训就业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培训内容

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鼓励和引导法定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掌握就业技能,提升技能等级,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至少一次的就业技能初级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一次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一)就业技能培训

    各县(区)要充分了解残疾人的培训需求,结合区域经济和特色项目合理开展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要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课时,争取残疾人培训不出村或不离乡,确保残疾人课堂学得会、到家能操作,实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地安置。对残疾人中新成长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开展与用人单位就业挂钩的实习培训,实习期间的实习费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重点加强适合残疾人特色的职业培训,如:洪泽渔网,盱眙龙虾,旅游产品,淮安茶馓、计算机相关操作等,根据自身的区域特色设置培训项目,狠抓实用普及型培训。树立培训典型,创新有自己特色的品牌培训。

   (二)岗前岗中培训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配合用人单位对新上岗的残疾人开展人际关系处理心理辅导和岗位适应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快速融入岗位角色的能力。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对已在岗残疾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各县(区)统一组织岗前或岗中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县区可与用人单位共建就业培训基地,长期开展定向岗前培训工作。

   (三)创业能力培训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能力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管理经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并为其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创业成功率。积极筹建残疾人自主创业孵化基地,并设计、开发适合残疾人创业和经营的项目,开展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出台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政策,整合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创业专家咨询团队,提供创业前、创业中、创业后一条龙支持服务。鼓励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吸纳社会资金等,建立残疾人创业帮扶基金,用于支付小额信贷贴息、信贷担保,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手工编织类培训服务,助力残疾人妇女自我创业。

(四)电商知识培训

大力推广“互联网+”电商培训,提升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能力。对创办或管理电商企业的残疾人,重点开展互联网技术、企业管理、经营销售等培训;对从事网店经营的残疾人,重点开展商品推广、经营管理、权益维护等培训;对在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就业的残疾人,重点开展计算机操作能力、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对想通过电商平台创业的残疾人,重点开展网店注册、商品(服务)购买、网银支付等培训。

(五)竞赛技能培训

围绕省技能大赛,做好选手选拔选送、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县区技能竞赛项目培训,积极参加省市技能竞赛项目比赛,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让残疾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制度建设

建立五项考核制度,杜绝虚假培训,形式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就业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无特长残疾人的基础性培训,重点考核培训的组织形式、课程设置、培训效果和培训就业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针对已就业即将就业的残疾人开展的能力提升培训,重点考核培训的组织形式、培训内容切合度、和培训效果(稳岗情况或上岗适应情况)。创业培训主要是针对想创业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残疾人,主要考核培训项目设置、课程内容、创业指导和创业情况。

一是建立培训月计划进度上报制度。各县(区)要积极按照年度培训任务,合理安排培训科目,精心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各项培训,每个月初上报上月培训安排及当月培训计划。

二是建立培训档案月报送备查制度。各县(区)要加强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经费预算、培训通知、参训人员名册、培训签到表、课程安排、现场培训图片、培训效果评估等相关资料),并将培训相关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同时,按月上报培训电子档案以供备查。

三是建立培训经费及授课时长制度。各县(区)每年征收的残保金不低于8%用于残疾人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质量,杜绝应付式培训,形式培训,对于所有培训项目,都要求每个项目有培训经费支出(财政部门规定支出上限350元/人/天)并且培训天数最低不得少于2天。培训经费总额度和单个项目培训时长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低于上述标准的参训残疾人员不纳入当年培训任务人员计算。

四是建立培训月督查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培训计划和实际培训落实情况以及对县区的实地考察,市残联就业中心进行汇总整理,按月通报各地创新亮点的培训项目,达到互通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是建立培训实名制系统更新制度。各县(区)要对“江苏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综合业务系统”中的培训数据及时更新完善,在省月通报的基础上,市残疾人就业中心也会将培训系统录入情况纳入每月工作通报。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深入了解残疾人培训需求,有效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落实培训经费,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履行月报上报制度,做到真实培训,确实把残疾人培训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残疾人满意,让社会满意,达到培训真正促进就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