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单人保”新政加强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发布时间:2019-06-11      录入人:hacl

 近日,淮安民政、财政、医保、残联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家庭残疾人、大重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靠家庭成员供养且不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的残疾人及重大疾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简称“单人保”政策)

《通知》对“单人保”政策的适用对象和补贴标准进行了具体明确。其中,纳入“单人保”的一级、二级肢体、智力、精神、盲视力、语言、听力重度残疾人领取的低保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100%。三级智力、精神非重度残疾人领取的低保金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领取的低保金相同。在提出“单人保”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00%发放低保金。“大重病”的范围囊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等30余个病种。

“单人保”政策的出台是我市低保政策的重大提升,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对于一级、二级语言、听力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非重度残疾人保障方面的短板。今后,我市还将适时扩大“单人保”政策的准入标准,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网底。